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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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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某涛头部被砸,抢救无效死亡,官方公布调查结果
卢明
2026-9-16 22:5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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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深圳龙岗区应急管理局公布《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路29-1商铺“5·31”一般坍塌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以下称“调查报告”)。调查报告显示,2026年5月31日17时53分许,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南联路29-1商铺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1名废品回收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2万元。
经调查认定,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路29-1商铺“5·31”一般坍塌事故是一起因熊某涛违章作业,不掌握废品拆除作业方法和安全操作技能而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发经过阁楼楼板失去底部支撑碎裂坍塌废品回收人员坠落至一楼身亡
据调查报道披露,2026年5月18日,龙岗街道南联路27、29号自建房业主肖某强、周某琼通过合同约定将其自建房整栋出租给深圳市春天会馆房屋租赁有限公司用于改造公寓转租,双方未签订《深圳市房屋租赁安全管理责任书》约定安全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5月20日,租赁公司员工林某油开始组织人员清空自建房内的废品和杂物。事发位置位于29号自建房一层临街商铺,铺内有一处采用型钢、方通、铁板的形式焊接而成的闲置阁楼。
5月31日10时48分许,废品回收人员熊某涛与林某油口头达成废品回收协议,林某油同意熊某涛以2300元价格拆除回收涉事商铺外堆放的废品杂物、阁楼和楼梯底部支撑材料型钢铁板。
当日14时许,熊某涛临时雇佣熊某伟和李某春拆除阁楼底部支撑的型钢和铁板。14时30分许,熊某涛和李某春配合在商铺一楼使用焊枪切割阁楼底部支撑的型钢和铁板。17时53分许,熊某涛在阁楼内使用铁锤敲击拆除阁楼楼板,失去底部支撑的阁楼楼板碎裂坍塌,熊某涛随楼板掉落至一楼地面,其头部被楼板砸中出血受伤,经抢救无效宣布死亡。
事故发生后,涉事相关单位安排人员负责死者善后工作,安抚家属情绪。2026年6月11日,死者家属和林某油在南联社区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林某油支付死者家属22万元赔偿金,善后工作已妥善处置。
调查情况废品回收人员违章作业不掌握废品拆除作业方法和安全操作技能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系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由废品回收人员违章作业、不掌握废品拆除作业方法和安全操作技能等多重因素共同导致,调查组明确了事故直接原因与间接原因,并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相应意见。
据调查报告,事故直接原因为废品回收人员违章作业,在拆除回收废品过程中,拆除阁楼底部支撑平台和阁楼楼板顺序错误:因阁楼楼板设置在底部支撑平台上,作业人员先行拆除楼板底部支撑平台,致使楼板承重结构被破坏,处于无支撑状态,违反了先拆除楼板后拆承重构件的原则。同时,废品回收人员站在危险区域作业,站立在失去支撑力的楼板上开展拆除作业。楼板经铁锤击打整体性被破坏并发生坍塌,导致作业人员随楼板一同坠落并被砸中。
事故间接原因为废品回收人员不掌握拆除作业的安全操作技能及相应安全生产知识,安全风险辨识能力不足。
在对事故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方面,熊某涛违章作业,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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