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Portal
论坛
BBS
发现
Guide
要闻
民声
资讯
旅游
登录
注册
电脑版
手机版
广东论坛网站
»
论坛
›
普法释法
›
舆情普法
›
毕井泉,一审获刑14年
罗雪梅
当前离线
积分
70
20
主题
0
回帖
70
积分
注册会员
注册会员, 积分 70,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0 积分
注册会员, 积分 70, 距离下一级还需 130 积分
积分
70
发消息
毕井泉,一审获刑14年
罗雪梅
2026-9-15 18:02: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2026年9月15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十四届全国政协原常委、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毕井泉受贿案,对被告人毕井泉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追缴在案的毕井泉受贿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1995年至2025年,被告人毕井泉利用担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正部长级干部,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十四届全国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常务副理事长、理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行政审批、工程结算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42万余元。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毕井泉的行为构成受贿罪,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毕井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依法可以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24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毕井泉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毕井泉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被告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道具
举报
回复
暂无回复, 点我抢沙发!
倒序浏览
77
查看
0
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 2001-2026
广东论坛
Archiver
小黑屋
粤ICP备202602034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