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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七年悬案:男子制止私闯民宅打人反遭公诉,七年维权讨公道。 我叫郑延嵩,系广东揭阳市揭东区月城镇棉洋村的普通村民,联系电话13531969738。我举报揭阳市公安局月城派出所所长余畅、副所长林填盛等人,涉嫌与郑泽绵勾结,滥用职权串通法医,伪造伤情鉴定,蓄意陷害郑逸生。涉嫌滥用职权报复郑延嵩举报郑泽绵叔父郑锡亮、以及郑潮书等人非法出租、违法买卖集体土地等违法行为。 2017年5月13日棉洋村烧烤店的一场酒局,彻底改写了我儿子郑逸生的人生轨迹。此后七年,为了申冤我奔走在维权路上,多次赴省、进京信访,却屡遭截访甚至殴打那天郑逸生胞弟郑逸龙与郑泽绵在烧烤店饮酒时,因郑泽绵未经同意擅自叫其他人员前来饮酒而提前买单离开烧烤店回到家里;约50分钟后,郑泽绵强行闯入郑逸生家中,对郑逸龙大打出手,郑逸生听到动静后下楼制止,并用手机记录现场情况,郑泽绵见状随即逃离现场。事后,郑逸龙报警求助,伤情被鉴定为轻微伤;郑泽绵却虚构情节、伪造伤情、捏造事实、诬告郑逸生“故意伤害”;2018年8月,郑逸生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019年1月,被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辩护人林正居查阅案卷后,发现该案疑点重重。为核实真相,林正居专程前往月城医院核查郑泽绵的伤情,意外从医护人员处获取到郑泽绵伪造伤情、进行虚假鉴定的视频证据,并将该关键证据提交至法院。 林正居明确指出,郑泽绵的伤情鉴定存在重大漏洞:其先后两次住院,首次病历记录为“打架受伤”,二次记录为 “自行摔倒所致”,而相关鉴定报告竟混合两份病历内容,刻意隐瞒伤情真实成因。案件审理期间,揭东区检察院以“证据存在疑问”为由撤回起诉。2019年9月法院裁定准许撤诉,郑逸生得以重获自由;详见(2019)粤5203号刑初68号刑事裁定书。 令人愤慨的是,此前郑逸龙就被打一事委托林正居提起的民事索赔,已获揭东区人民法院支持。2018年,法院判决郑泽绵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27640.73 元,该判决早已生效;详见2018粤5203民初1353号民事判决书。然而,当我们要求追究郑泽绵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诬告陷害三项刑事责任时,却接连遭遇阻碍:2019年,月城派出所以“不构成犯罪”为由不予立案;2020年,揭东区人民检察院同样维持了不予立案的决定。 2025年,我向中央巡察机构递交控告材料,推动案件迎来一丝转机。同年9月,揭东区人民检察院就此召开协调会,但出具的信访告知书严重歪曲事实和我的意思,该告知书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依法应当纠正;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检察院有关官员涉嫌一再滥用职权压制我案,包庇郑泽绵等不法分子的犯罪行为;为此,我被迫再次上访控告,2026年4月,揭东公安分局再次将案件转交月城派出所处理,截至目前,案件仍无实质性进展。 我认为郑泽绵非法侵入住宅、寻衅滋事、勾结办案人员伪造证据实施诬告陷害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请求有关部门彻查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揭阳市公安局月城派出所原所长余畅、副所长林填盛等办案人员、揭东区人民检察院公诉员林育佳、副检察长王敏、检察官谢建春、吴伟航、陈健足等相关人员违法办案,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违纪违法行为;纠正此前不予立案的错误决定。 受害人:郑延嵩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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