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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2026-8-16 12:32: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近日,深圳市坪山区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案件,一企业员工因网贷缠身铤而走险,窃取公司机密级研发资料,伪装成境外黑客连环施压,先后索要比特币、泰达币赎金,自导自演了一场“黑客勒索”闹剧。最终,其因敲诈勒索罪(未遂)获刑。
员工网贷负债铤而走险勒索公司
“你公司大量机密文件已被我窃取,支付0.88个比特币,否则我将机密文件全部泄露!”2025年8月中旬,深圳市坪山区一家企业收到一封境外匿名勒索邮件。
看着邮件附件中的核心技术资料样本,企业负责人深知核心技术资料一旦外泄,企业多年的科研投入将付诸东流,市场竞争力也会遭受打击。但面对对方的持续勒索,企业拒绝妥协,选择报警求助。2025年9月8日,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贾某,从其手机中查获企业机密级研发资料共43个文件夹。
经查,贾某系该企业的一名普通员工,因身负40余万元网贷债务且无力偿还,便企图窃取企业核心技术资料进行敲诈牟利。2025年7月至8月,贾某利用公司管理漏洞从企业服务器私自下载大量研发技术资料,违规拆卸工作电脑硬盘,将全部技术资料拷贝至私人手机里。
掌握企业技术资料后,贾某伪装成境外黑客,以窃取核心技术资料为由,接连向企业施压勒索。
2025年8月13日,贾某通过境外邮箱向企业发送邮件,谎称自己是黑客,已窃取企业机密文件,并附上部分技术资料作为证明,向企业索要0.88个比特币作为保密费;8月27日,贾某又通过企业官网客服渠道持续施压,谎称已窃取50GB核心数据并附网盘链接佐证,并将勒索金额调整为0.8个比特币;9月5日,贾某再次变更勒索金额,要求企业支付9万泰达币,并提出可先支付半数款项以交换资料目录,以此步步紧逼。
涉案虚拟货币达63万余元被告敲诈勒索未遂获刑
2025年11月1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坪山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经审查认定,贾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敲诈行为,涉案数额特别巨大,因企业报警这一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比特币、泰达币并非法定货币,其价值能否作为敲诈勒索犯罪数额依据、如何精准估值,也是该案的难点之一。“虚拟货币是该案社会危害性程度的直接体现。”办案检察官认为,贾某实施敲诈勒索的目的是偿还网贷,其事前已对相关虚拟货币的币值进行测算,其负债金额也可作为金额认定的参考。
为精准定罪量刑,坪山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委托专业机构估值,调取案发当日的最低汇率,依法核定涉案虚拟货币折合人民币为63万余元。经坪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4月,法院以敲诈勒索罪(未遂)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目前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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