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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名称
《2025年珠澳“文化走亲”交流合作项目合同补充协议》
二、项目名称
2025年珠澳“文化走亲”交流合作项目
三、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地址:珠海市人民东路2号市机关大院
联系方式:0756-2228929
供应商(乙方):珠海演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景山路191号九洲城建筑群1层101室
联系方式:0756-3339858
四、合同主要信息
鉴于天气因素带来不可抗力影响,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2025年珠澳“文化走亲”交流合作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相关条款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原合同“四、服务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内容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项目具体开展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现调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项目具体开展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五、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6月29日
六、合同公告日期
2026年7月1日
中共珠海市委宣传部
2026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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