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谭国坚 发表于 2026-10-5 07:04:15

6、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两级公安局局长不作为问题线索!

本帖最后由 三水谭国坚 于 2026-10-5 07:10 编辑

6、关于广东省佛山市两级公安局局长不作为问题线索!
致广东省佛山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梁继征、佛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胡志超、佛山市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李立群、一封公开投诉举报信。四位领导我叫谭国坚身份证号440683197704083033电话13809817233,(1993)年(2018)年三水区,公安局刑警冯韵兴、三水区检察院黄荣荣、三水区法院审判长李韬等人,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长唐毅军等人,在没有人证、没有物证、在没有任何证明我犯罪的情况下,三水区,公、检、法、办案人员,对我进行了,非法关押、非法起诉、非法宣判,详见(1993)三法刑初字第97号(1994)佛中法刑终第7号,(2019)粤0607刑初209号(2020)粤06刑终21号。办理以上案件办案人员和负责办理我控申部门人员至今没有向我出示我犯罪证据,现在我只能向你们申请监督办理我案件人员和负责办理我控申案件的人员出示我犯罪的证据(谁主张谁举证)这是你们自己定的规矩。只要办理我案件的人员和办理我控申案件人员,能出示我犯罪的证据就证明我罪有应得,办理我案件的人员和办理我控申案件人员出示不了我犯罪的证据就说明了我是被冤枉的,就请,公、检、法、纪监委、四位领导依法追究办理我案件的人和办理我控申案件的人刑事责任同时依法撤销我所有的罪名。请,公、检、法、纪监委、四位领导公平公正对待我的案件因为全党全民都在监督着你们,你们不查别人别人就来查你们。最后请四位党委(党组)书记落实我们伟大的领袖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批示冤假错案归党委(党组)书记管的重要工作,我们会一直帮助我们伟大的领袖习近平总书记监督着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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