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后答疑法官必须回答吗?为什么呢?
最近有个当事人问我判后答疑有没有用。他说他不服一审法官判决,想要求判后答疑,并给我看了一下他准备问的问题,基本上都是针对判决书中“本院认为”部分的观点进行质疑,他肯定地说这样做会让法官在答疑过程中难以自圆其说,从而意识到自己的错误。
我觉得有这种想法的当事人不在少数,总觉得判后答疑能让法官知错,从而把判决改了,或者为上诉改判争取到空间,其实这是一个误区。
我们首先要搞清楚,判后答疑的基本功能是什么?
判后答疑的基本功能是释法说理,让当事人服判息诉,所以答疑的定位就是说服当事人认可判决,而不是反思判决。
因此在实践中就造成了这种局面:法官想说明判决是合理的,当事人想质问法官为什么要这样判。
但是判决法官自己写的,他当然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当事人也认为自己的案子被判错了,法官是错的。
于是两方互相都听不进去,判后答疑干脆就成了重复判决书中的内容,当事人问:这个事情不对,法官你怎么解释?法官回答:因为本院认为……(把相应裁判理由重说一遍)。
最近我看了两个案件的判后答疑,基本上都是把裁判理由重新说了一遍,等于答了个寂寞,判决书不都有吗?这样的答疑有什么样的意义呢?
我问当事人干嘛不问点其他问题呢,当事人说答疑是有时间限制的,法官说只能问跟判决有关的,跟裁判观点有关的,但这样一问就又变成车轱辘话了,相当于又把裁判理由说了一遍,做了一个记录。
这显然又引出了判后答疑的另外一个现实问题:法官嫌麻烦,不愿意做,做也是敷衍做,不认真对待。
法官审那么多案件,如果都要求答疑,那么这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工作量,要抽出时间来约见当事人,还要做笔录,还要面临当事人的质问,换谁谁也不愿意。
很多法官都是这样的心态:当事人要求判后答疑,就是在找麻烦,增加法官的工作量,不服上诉就得了,找法官也不能把判决改过来。
而且我要说一句实话:没有哪一个法官会承认自己判错了。就算他事后觉得有失妥当,也不会在答疑的笔录中承认的,所以法官的答疑基本上都是在为自己的判决辩解。
总体来讲,要想通过判后答疑得到当事人想要的“法官判错了”的答案,我认为是不现实的,不服就好好研究怎么上诉,不要去做那无用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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