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秋莹 发表于 2026-9-25 11:03:54

22岁的儿子及18岁的女儿均非亲生

近日,一则新闻上了热搜。来自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的万先生离婚纠纷一案让人大跌眼镜。年逾半百的万先生早年系某单位公职人员后下海创业。近期发现。“22岁的儿子,18岁的女儿,都不是我亲生的。提到这些事,我心里真的五味杂陈。”近日,今年47岁、在深圳工作生活的万先生告诉潮新闻记者,自己养育了多年的一双儿女均非自己亲生,并称妻子张女士在婚内转移1400多万元财产。



律师工作有一定的公益属性。司法部的相应工作意见早就提出了律师法律服务大众化、普惠化、公益化的目标。对万先生这种遭遇,我是本能地愤慨和同情。万先生又是我老乡。故愿意为其提供维权方案供参考。我也没有万先生的联系方式,故公开发布,或许能帮助到他。因网络信息都是公开且留痕的,退一步讲,即便万先生看不到或者压根不需要,也能为今后其他类似遭遇的人提供些许帮助。正好也是响应司法部的号召,是实践律师服务公益化的具体举措。首先,可以提起离婚诉讼,诉讼过程中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以及多年来的抚养费。这种情况下,一次性判离几乎没有疑问。


其次,可以考虑刑事控告。据公开的消息称,女方已转移财产1400多万。以生活常识可知,这1400多万大概率是公司账上的,很少有个人账户会有1400多万存款的。故很可能涉嫌职务侵占罪。关于婚姻过程中刑事控告其实是有成功的先例的,王宝强就成功地通过刑事控告达到了惩罚过错方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目的。再次,可以以张女士出轨的男方为被告提起侵权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出轨是明显违反道德的行为,如系公职人员,可依法向主管部门纪委监委提出违反生活纪律、道德败坏的控告。上述维权方案可以同时行动,民事、刑事、行政(纪检监察)一起上,立体化多举措以快速、全面、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具体操作层面,建议万先生立即着手固定关键证据。鉴于财产转移金额巨大且可能涉及公司账户,应尽快申请法院调查令或向公安机关报案,调取相关银行流水、公司财务账册及转账记录,以查明资金去向并防止进一步隐匿。对于亲子关系非亲生的事实,需确保司法鉴定报告的法律效力,这是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及返还抚养费的核心依据。同时,针对第三者侵权诉讼,需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其明知女方有配偶而仍与其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链,如聊天记录、开房记录或公开同居影像等,以提高胜诉概率。此外,考虑到案件涉及金额特别巨大且社会影响广泛,建议在专业律师团队的全程指导下进行,避免因程序瑕疵或取证不当导致维权受阻。若确属职务侵占,刑事立案不仅能对过错方形成强大震慑,往往也能在后续的民事赔偿谈判中占据主动地位。维权之路虽艰,但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不容践踏。希望万先生能保持冷静,理性运用法律武器,早日走出阴霾,恢复平静生活。同时也提醒广大公众,在婚姻关系中应注重财产透明与情感忠诚,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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