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很多案子,法律判了,老百姓却想不通?是法律太专业,还是离我们太远?
为什么法律判决,总让人感觉「不讲人情」?为何现行法律判决有时与「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传统法理,以及大众朴素道德观频繁相悖?我们常说“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本意是法律是最低行为准则,道德是更高自律标准。但当下诸多热点案件中,现行法律判决、司法解释,屡屡和国人千年形成的朴素正义、传统刑法逻辑、大众道德认知存在割裂。
大众认知里,恶性杀人、严重侵权、恶意违约理应重罚,契合「善恶有报、罪责相当」。但近年热搜案件屡屡颠覆认知:无锡「婚外胚胎案」、星宇股份劝退应届生……;还有防卫过当争议等等。
普通人困惑:为何道德上明显过错的行为,在法律层面却轻罚、免责甚至「合规」?是证据规则、构成要件太专业,还是立法释法离大众太远?或是立法大量借鉴移植域外法系规则,弱化了本土传统法治逻辑与朴素正义?
想听听懂法的朋友聊聊:法律和老百姓的朴素正义感差在哪?怎么才能既讲法理,又不冷冰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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