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锋 发表于 2026-8-26 07:53:37

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封公开信

当三级检察机关层层“踢皮球”,谁来斩断地方司法腐败的保护伞?

尊敬的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各位关心公平正义的媒体朋友及社会各界人士:

本人杜铁军,来自河北省秦皇岛市的普通公民。今天,怀着对法治中国最深沉的信仰与对地方司法腐败最沉痛的愤慨,写下这封公开信。我实名控告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庭长崔冠军等人涉嫌滥用职权、民事枉法裁判、虚假诉讼等多项严重职务犯罪;同时,相关执法部门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乃至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处理本人刑事控告过程中麻木不仁,错误归为信访,不作为推诿扯皮,致使司法腐败犯罪至今逍遥法外!

一、 荒谬的“程序空转”:法官涉嫌枉法裁判,三级检察机关竟称“不归我管”

自2018年遭遇连环假案构陷以来,我长达八年依法向市、省、最高检三级检察机关提出刑事控告。然而,我收到的却是令人窒息的“踢皮球”式回复:

最高检回复:“不属于我院管辖,转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河北省检回复:“不属于我院管辖,转秦皇岛市人民检察院”;

秦皇岛市检竟回复:“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

这简直是法治社会的黑色幽默!《刑事诉讼法》与《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明确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活动中涉嫌徇私枉法、滥用职权、虚假诉讼等职务犯罪,依法属于检察机关(或监察机关)的管辖范围。地方三级机关层层推诿、互相“踢皮球”,其根本原因是被控告人崔冠军等人在当地盘根错节、利益交织。地方机关唯恐“拔出萝卜带出泥”,故意以“不属于管辖”为借口,行包庇纵容之实!这不仅是严重的不作为,更是涉嫌包庇犯罪的渎职行为!

二、 践踏中央政令:以审判权对抗国家能源安全战略

地方机关之所以不敢管、不愿管,正是因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以地方审判权公然对抗中央重大政令”的恶性案件。

国家发改委2004年颁布《煤炭经营监管办法》,明令禁止非煤企业和个人擅自经营煤炭,铁路、港口、海运对非煤主体严格执行“禁运”。以秦皇岛港为例,当年数亿吨煤炭中转均保障国电、国钢等重点企业,绝无个人行为。然而,崔冠军竟在2018年凭空捏造14年前的2004年,个人能绕过国家禁令、踏越铁路港口禁运,购买“两万吨一船”煤炭的荒谬事实。这不仅是枉法裁判,更是对党中央能源安全大政方针的公然践踏!

三、 铁证如山下的“指鹿为马”:一张假便条掠夺450万财产

本案的核心证据仅是一张“白条”,无任何凭据,该白条早经秦皇岛海港司法鉴定中心(2013)海民鉴字第016号鉴定为假,且伪造者在区法院再审中已白纸黑字自认造假。但崔冠军视法律如儿戏,围绕这张假便条,生编硬造出(2018)冀03民再39号假案,虚构150万煤炭买卖合同纠纷。因根本不存在真实交易,银行系统内毫无该笔150万款的流转凭据。在崔冠军的操控下,法官刘兴亮在(2019)冀03民终1769号案中,竟在庭审中嚣张声称:“前面有了崔庭长的判决,完全可以不必开庭直接判决”。刘兴亮照搬预判,走过场式开庭后作出荒谬判决,随后辞职以逃避法律制裁。两起连环假案非法侵占本人财产累计已达450余万元,且判决书至今不敢在裁判文书网公开,企图掩盖犯罪痕迹。

四、 公开信的诉求:恳请最高检提级督办,捍卫法治尊严

崔冠军、刘兴亮等人的行为,严重违背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已完全触犯《刑法》第397条滥用职权罪、第399条民事枉法裁判罪、第307条帮助伪造证据罪及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地方机关的“推诿敷衍”恰恰证明了当地已无法保证案件的公正查处。

法治中国,绝不允许司法腐败分子披着合法的外衣掠夺百姓财产!在此,我恳请最高人民检察院:

1. 依法提级督办,严查秦皇岛市及河北省相关机关在本人控告过程中的“有案不立、压案不查”及涉嫌包庇犯罪的渎职行为;

2. 指令异地管辖,彻底打破地方利益保护伞,对崔冠军、刘兴亮等人的职务犯罪立案侦查;

3. 纠正冤假错案,依法撤销相关虚假判决,追回被非法侵占的450余万元财产,还无辜百姓以公道,捍卫党中央的绝对权威与宪法法律的尊严!

我承诺,以上控告内容字字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恳请社会各界、媒体朋友予以关注,让阳光照进这被地方保护伞遮蔽的角落!

实名控告人:杜铁军

202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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