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国有企业应对网络舆情的法律风险防控研究
摘要:新时代新媒体传播格局深刻变革,网络舆情传播呈现碎片化、极速化、扩散化特征。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作为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支柱,兼具公共服务属性与市场经营属性,舆情触点多、敏感度高、传播影响力强,在网络舆情处置过程中极易滋生各类法律风险。本文立足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宣传工作视角,结合首都国企舆情高发风险类型,梳理当前网络舆情处置工作现状与突出问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系统剖析舆情应对全流程法律风险,并针对性提出合规化、规范化、常态化的舆情防控提升路径,为新时代首都国有企业筑牢舆情安全与法律合规防线提供实践参考。关键词:新时代;北京市属国企;网络舆情;舆情防控;舆情处置;法律风险
一、新时代网络舆情发展整体现状
随着移动互联网、短视频、社交媒体的深度普及,我国网络舆论生态发生根本性变革,网络舆情已成为社会舆论传播的核心载体,呈现出全新的发展态势。一是传播速度极速化,相较于传统媒体时代,当前舆情可通过抖音、微博、微信、小红书等平台实现秒级传播,单一负面线索可在数小时内形成全网热议,舆情发酵周期大幅缩短。二是传播主体多元化,网民、自媒体、新媒体机构均可成为舆情发起与传播主体,人人皆为媒体的传播格局,让舆情源头更加分散、隐蔽。三是舆情内容碎片化,短视频、图文短句成为主流传播形式,片面化、情绪化信息极易替代完整事实,误导公众认知。四是舆情影响立体化,网络舆情不再局限于线上舆论讨论,极易联动线下监督、行政核查、公众投诉,对企业品牌形象、生产经营、合规经营造成多重冲击。
与此同时,国家网络治理体系持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落地,对企业网络信息发布、舆情处置、网络行为合规性提出了刚性要求。新形势下,网络舆情处置不再是单纯的宣传工作、公关工作,更是兼具政治性、专业性、法律性的合规工作,对国有企业舆情风控能力提出了更高标准。
二、北京市属国有企业网络舆情核心特点
作为北京市经济发展、民生保障、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涵盖城建、交通、能源、文旅、民生服务等关键领域,直接对接首都市民日常生活,其经营发展、服务举措、改革动态备受社会关注,舆情呈现出区别于普通企业、外地国企的鲜明特征。结合首都舆情传播规律与市属国企工作实际,核心特点集中在四个方面。
一是政治敏感度极高。首都国企承担着服务首都“四个中心”建设的核心职责,兼具经济属性与公益属性,所有经营行为、服务行为、对外发声行为均被赋予政治内涵。任何微小的负面舆情,都极易被放大解读,上升为国企责任落实、政策执行、民生保障层面的问题,舆情政治溢价显著高于普通市场主体。
二是舆情高发场景集中。结合近年益泰集团所属单位牡丹集团为北京国企提供的舆情监测数据显示,市属国企舆情高发风险类型清晰明确,主要涵盖四大类:其一,民生服务类舆情,供热、交通、物业、公共服务收费调整等直接关联市民切身利益,是年度最高发舆情类型;其二,经营改革类舆情,企业混改、资产重组、项目投资、薪酬福利调整等,易引发国有资产流失、利益分配不公等质疑;其三,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类舆情,城建、施工、能源类国企的施工事故、质量瑕疵、安全隐患等问题,传播速度快、负面影响力大;其四,作风纪律类舆情,涉及公职人员履职、国企作风、廉洁自律、违规履职等问题,极易引发公众广泛讨论。
三是传播辐射范围广。依托北京媒体资源集中、网络传播活跃度高的地域特点,市属国企舆情极易被主流媒体、本地自媒体、政务平台联动转发,快速形成全网传播态势,短时间内形成高热度舆情事件,舆情处置窗口期极短。
四是舆情处置容错率低。首都社会公众对市属国企的期待值、监督意愿更强,对国企服务质量、合规经营、责任担当的要求远高于普通企业,舆情处置稍有滞后、回应不当、发声失误,就会引发公信力危机,损害国企乃至首都营商形象。
三、北京市属国企网络舆情应对工作现实情况
当前,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普遍高度重视网络舆情工作,已基本建立“宣传部门牵头、多部门协同”的舆情管理体系,搭建了基础舆情监测、应急处置、发声回应工作机制,舆情常态化管理能力稳步提升。但结合基层宣传工作实操来看,面对复杂多变的网络舆论生态,多数国企舆情应对工作仍存在短板,整体呈现“重处置、轻预防,重公关、轻合规”的现状。
从优势层面来看,市属国企依托首都完善的意识形态与舆情管控体系,能够严格落实上级舆情工作部署,具备规范的舆情上报、应急响应流程,重大舆情事件能够快速对接网信、宣传、国资主管部门,形成联动处置格局,重大恶性舆情发生率持续降低。同时,国企宣传队伍具备扎实的政治素养,能够坚守舆论导向底线,有效把控正面宣传主旋律。
从短板问题来看,一是前置防控体系不完善。多数企业舆情工作聚焦事后处置,常态化舆情风险排查、源头预判、前置预警机制不健全,对企业宣传发布、经营服务、项目建设等环节的潜在舆情风险预判不足,难以实现源头管控。二是舆情处置专业化不足。基层舆情工作人员多为宣传岗兼任,缺乏系统的法律合规、舆情风控专业培训,处置过程中过度依赖公关经验,忽视法律合规边界。三是部门协同机制不顺畅。舆情工作存在宣传部门“单打独斗”现象,法务、风控、业务、安全等部门联动不足,舆情处置与合规审查、风险研判脱节。四是发声回应规范性欠缺。部分企业舆情回应存在内容模糊、口径不一、回应滞后、过度承诺等问题,不仅无法平息舆情,反而容易引发二次舆情,衍生新的风险隐患。
四、新时代国企舆情应对中的核心法律风险及法条依据
结合北京市属国企舆情高发场景与宣传工作实操,网络舆情应对全流程涵盖信息发布、舆情回应、内容处置、舆论引导等多个环节,各环节均涉及明确的法律约束,若处置不当,将触发民事、行政乃至合规追责风险。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核心法律风险主要分为四类。
(一)信息发布环节的广告宣传合规风险
市属国企日常通过官网、公众号、视频号等自有平台发布企业宣传、项目推介、服务公示、成果展示等内容,属于互联网信息发布与商业宣传范畴,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严格约束。部分国企宣传工作中存在表述不规范、内容夸大、数据不实等问题,极易触发合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二十八条明确界定虚假广告情形,对夸大宣传、虚构成果、隐瞒信息等行为设定处罚条款。
实操中,部分国企在品牌宣传、项目宣传中使用“最优”“第一”“顶级”等绝对化用语,或夸大项目成效、服务能力,隐瞒项目短板、服务问题,不仅会引发网民质疑形成舆情,还会被市场监管部门认定为违法广告,面临行政处罚、责令整改、公开通报等后果,进一步加剧舆情危机。同时,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国企自有新媒体平台发布宣传内容,属于互联网广告发布行为,需履行内容审核义务,未落实审核责任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网络信息发布与内容治理合规风险
国有企业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发布主体,其所有线上发声、内容发布、信息传播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十二条,任何个人和组织使用网络应当遵守宪法法律,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扰乱网络秩序的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虚假信息、误导性信息及损害公共利益的信息。
结合北京国企实操场景,该类风险集中体现为三点:一是舆情回应内容不实、避重就轻、隐瞒关键事实,发布误导性信息;二是擅自删除、屏蔽网民合理留言、投诉评论,引发公众对企业规避责任、漠视民意的质疑;三是对外发布涉密信息、未公开经营数据、内部工作信息,造成信息泄露。上述行为不仅违反网络内容治理相关规定,还会导致舆情进一步升级,企业需承担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行政责任,相关责任人可能被追责。
(三)舆情处置中的名誉权与隐私权侵权风险
在负面舆情处置、澄清辟谣过程中,部分国企为快速平息舆论,存在不当披露信息、公开当事人信息、片面发声指责网民或媒体的行为,极易引发侵权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名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企业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名誉,不得非法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明确要求,企业处理个人信息需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披露。
北京市民生服务类国企舆情多涉及市民投诉、服务纠纷,部分企业在回应舆情时,不当公开投诉人姓名、联系方式、消费记录等个人信息,或片面发布单方说辞、抹黑投诉群众,极易引发民事诉讼,面临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同时衍生新一轮负面舆情。此外,在应对自媒体不实报道舆情时,若未依法依规取证维权,擅自发布攻击性言论、恶意指控媒体,也会引发名誉权纠纷,加剧舆情被动局面。
(四)舆情处置失职渎职与合规追责风险
北京市属国企作为国资监管重点单位,舆情处置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合规经营考核体系,具有明确的追责机制。根据《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要求,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信息审核、舆情监测、应急处置制度,落实主体责任。对于舆情监测缺位、处置滞后、回应失当、瞒报漏报迟报舆情等失职行为,不仅会造成舆情失控、损害国企公信力,还会依据国资监管、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对企业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通报、问责处理。部分重大舆情事件中,因处置不当引发恶劣社会影响的,相关责任人还将承担纪律责任乃至法律责任。
五、新时代北京市属国企网络舆情法律风险防控提升建议
立足北京市属国企宣传工作实际,结合首都舆情特点与全流程法律风险隐患,坚持“预防为主、处置为辅、合规为先、标本兼治”的原则,从思想认知、制度建设、流程管控、队伍建设、协同机制五个维度,构建系统化、法治化、常态化的舆情风险防控体系。
(一)强化法治思维,筑牢舆情合规思想根基
作为国企宣传管理人员,需彻底转变“舆情处置只是宣传工作”的片面认知,树立“舆情工作即合规工作、法治工作”的核心理念。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纳入宣传岗位常态化学习内容,精准把握信息发布、舆情回应、内容处置的法律边界。针对北京国企舆情敏感度高、容错率低的特点,常态化开展舆情法律风险警示教育,杜绝宣传发声随意化、舆情处置经验化,确保所有舆情工作行为合法合规、有据可依。
(二)完善制度体系,构建全流程风控机制
结合企业经营领域与首都舆情高发场景,修订完善《网络舆情管理办法》《新媒体内容审核制度》《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将法律合规审查嵌入舆情工作全流程。建立“事前合规审核、事中法律把控、事后复盘追责”的闭环机制:事前对所有对外宣传、公告公示、新媒体内容进行法律合规审核,杜绝虚假宣传、违规用语;事中舆情处置全程联动法务部门,确保回应口径、处置流程合法合规;事后对舆情事件进行复盘,梳理法律风险隐患,优化处置流程。同时,针对民生服务、工程建设、改革混改等高发舆情领域,制定专项舆情合规防控细则,实现精准风控。
(三)规范处置流程,守住舆情法律底线
严格遵循依法处置、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规范舆情应对全流程操作。一是规范信息发布行为,全面排查自有新媒体平台内容,清理绝对化用语、夸大宣传、不实表述等违规内容,常态化开展内容合规自查,规避广告宣传与网络信息违规风险。二是规范舆情回应流程,坚持实事求是发声,杜绝隐瞒事实、虚假回应、过度承诺,回应内容必须经宣传、法务、业务部门联合审核,确保真实、准确、合规。三是规范负面内容处置,严禁随意删除网民合理诉求与合规评论,对不实舆情、恶意抹黑舆情,依法固定证据,通过官方澄清、司法维权等合法方式处置,杜绝违规操作引发次生风险。四是严守隐私保护底线,舆情处置中严禁泄露个人隐私、涉密信息,规避侵权法律风险。
(四)建强专业队伍,提升法治化处置能力
针对基层宣传人员法律专业能力薄弱的问题,组建“宣传+法务+业务”的复合型舆情工作队伍,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专业互补。常态化开展专项培训,兼顾舆情传播规律、公关处置技巧与法律法规知识,重点强化广告合规、网络信息治理、个人信息保护、侵权风险防控等重点内容的学习。建立舆情专家咨询机制,重大舆情、复杂舆情第一时间对接法务、网信部门,依托专业力量把控法律风险,杜绝盲目处置、被动应对,全面提升舆情法治化处置水平。
(五)健全协同机制,实现源头风险治理
立足首都国企舆情前置防控需求,构建全员参与、全域覆盖的舆情风险防控格局。宣传部门牵头统筹,联动法务、风控、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客服等部门,建立常态化舆情风险排查机制,聚焦民生服务、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薪酬改革、项目建设等高发领域,定期排查潜在舆情隐患,提前预判、提前干预、提前化解,从源头减少负面舆情滋生。同时,严格落实舆情上报制度,杜绝瞒报、漏报、迟报,主动对接上级国资、网信、宣传主管部门,依托属地联动优势,高效合规处置舆情,切实维护首都国企品牌形象与舆论安全。
六、结语
新时代网络舆论生态复杂多变,网络舆情法律风险防控已成为北京市属国有企业意识形态工作、合规经营工作的重要核心内容。作为首都国企宣传工作者,必须立足首都区位优势与国企职责定位,深刻把握市属国企舆情传播特点,正视当前舆情处置中的短板不足,严格恪守法律法规底线,以法治思维赋能舆情管理,以规范化流程防控法律风险,持续完善“预防、监测、处置、复盘、提升”的全链条舆情风控体系,切实提升国有企业网络舆情法治化、专业化、常态化管理水平,为首都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维护首都良好舆论环境提供坚实保障。(北京益泰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 徐倩)
页:
[1]